在构建和谐企业过程中,公司始终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,以《工会法》、《劳动法》和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等法律、法规为依据,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。
坚持和完善职代会制度。长期以来,公司都是按照《工会法》和《劳动法》的要求,民主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、工会主席和副主席,按时换届,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,不断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。遇到企业发展目标制定、经营管理决策、重大项目投资、分配制度改革等重大决策问题时,一定认真听取职工的意见,切实保证职工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监督权。
加大企务公开力度。充分利用企业报刊、企务公开栏、各种会议等多种形式进行企务公开,把“家底”亮给职工,坚持做到“三不怕”:不怕职工提尖锐意见、不怕职工说了算、不怕向
职工亮底账。把职工最为关注的管理人员聘用、分配制度改革、重大经营决策、招待费开支、职工重大福利等敏感问题进行公开,给职工一个明白。他们还通过设置总经理意见箱、发放征求意见卡等多条渠道,使决策者能够直接倾听到职工原汁原味的声音,及时解决职工反映的热点问题,合理采纳职工有价值的建议。这一系列措施的实施,使公司职工增强了维权意识、责任意识、主人翁意识,也营造了一种树正气、讲团结、求发展的浓厚氛围。
认真履行集体合同。公司工会积极发挥工会在稳定协调劳动关系中的主导作用,把平等协商,集体合同作为维护职工整体利益的有效手段,认真履行集体合同。按照《劳动法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企业实际情况,由工会代表职工与公司签订了内容具体、文字规范的集体劳动合同,将职工关心的职工就业、劳动报酬、劳动保险、劳动保护、职工福利、工作时间等热点问题在合同中全部给出明确规定。为确保集体合同的落实,他们还成立了以工会主席为组长,由工会、劳资、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和职工代表参加的“落实集体合同监督小组”和“劳动争议协调小组”,负责监督检查集体合同落实情况,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。